昆山开发区太湖北路199号中南世纪花园9号楼202室不动产(含固定装修)

起拍价格:119万元

【拍卖开始时间】:2023-04-17 10:00:00

【拍卖结束时间】:2023-04-18 10:00:00

【处置单位】:昆山市人民法院

【标的物位置】:昆山开发区太湖北路199号中南世纪花园9号楼202室

【辅拍机构】:

【拍卖状态】:已成交


标的物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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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昆山开发区太湖北路199号中南世纪花园9号楼202室不动产(含固定装修)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2)05838443

 
 

不动产权证

 
 

(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130598

 
 

标的所有人

 
 

胡宏兵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22117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是否已腾空

 
 

成交后腾空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

 
 

成交后法院出具裁定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限购房产买受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

 
 

经营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昆山市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余款交纳帐户

 
 

32201986436051515260102304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87.81平米(实际以产证为准)

 
 

公摊总面积

 

 

土地总面积

 
 

5.14平米

 
 

房产年龄

 

 

装修情况

 
 

以现场为准

 
 

房屋户型

 
 

以现场为准

 
 

房屋楼层

 
 

总楼层36层,所在楼层2

 
 

其他介绍

 
 

注:本院未对本拍卖标的提供任何贷款链接,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交付全额拍卖款后,本院才与之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以不能得到贷款为由拒付余款,本院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询价结果

 
 

169.25万元

 拍卖公告


昆执网拍X413


昆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04-17 10:00:002023-04-18 10:00:00(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1204,户名:昆山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昆山开发区太湖北路199号中南世纪花园9号楼202室不动产(含固定装修),详见询价报告(以现场实物为准)。


起拍价:1190000元,增价幅度: 5000元(或其整数倍),保证金:230000元。


 


 


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限购政策及竞买人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日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可联系、咨询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400-1822-580)关注“信投资产处置”微信号了解详细情况。本院已委托网拍协作方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所有拍卖过程与任何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意向竞买人对以拍卖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需求可以自行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可提供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服务,有意者自行联系,与法院无关。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与竞买需注册京东账户并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两个工作日前统一至昆山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节假日除外);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昆山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和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关于车辆拍卖的特别提醒: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移交,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2)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存有违章、驾照扣分、补审、维修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自行处置;(3)买受人资格问题,车辆过户、提档、挂靠等是否有限制,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运管所、车租车公司等相关部门。购车人请实地看车,了解清楚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合适造成的标的物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款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特别说明:买受人应当自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并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中产生的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款(如有特殊情况请于30日内联系承办法官)。逾期不办理退还税款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户口能否迁出和迁入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查询,与拍卖人无关。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当地限购政策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根据苏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


1)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含苏州市区、太仓市、昆山市)(下同)内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内竞拍第1套住房的,应提供竞拍人本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及户籍证明、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2)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含2套)以下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内竞拍住房的,应提供户籍证明、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除外)不受限购政策影响,苏州市政府限购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5.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特殊规定:以非本市户籍居民个人名义参与竞拍的,相关部门将依照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审查;以本市户籍居民个人名义或夫妻双方名义参与竞拍的,相关部门将依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审查。如需以夫妻双方名义参与竞拍的,请夫妻双方于开拍日期三个工作日前联系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疑问,请开拍前提前咨询房屋所在地购房资格审核部门。


6.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及特别说明第4项所列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买受人申请材料后将审核结果发送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成交裁定书或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


7.特别提示:


1)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一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十、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昆山市人民法院财务结算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行号:105305264368,账号:3220 1986 4360 5151 5260 102304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同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项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扣缴保证金不足以抵扣重新拍卖与原拍卖差价的,我院将对原买受人追缴剩余款项。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关于拍卖的所有事项请先咨询辅拍机构或网拍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预约咨询电话:400-1822-580 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法院咨询电话:0512-57709657  57702725()


京东技术咨询:400-8363-020


举报监督电话:0512-57716778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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